如何保证工程利润,专业人士教您如何应对工程变更(供参考)![]() 工程变更是施工单位利润的重要来源,想要利润高就必须学好做工程变更。那么,工程变更有哪些要点需要注意? 工程变更的流程:1、提出工程变更申请报告 2、填报变更原因、相关图纸和变更工程量和造价等 3、监理公司审核工程变更必要性和可行性,审核工程变更造价合理性,审核工程变更对工期的影响,并签署审核意见;设计单位审核工程变更图纸审核相关图纸是否满足设计规范,是否符合原设计要求,并签署审核意见。 4、建设单位按相关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申报或批复。 5、建设单位项目主管按上级领导批复意见向监理公司出具工程变更审批意见,明确变更是否执行。 6、监理公司下发工程变更通知令,在变更通知中明确变更工程项目的详细内容、变更工程量、变更项目的施工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相关图纸,明确变更工程的预算造价和工期影响。 7、承包商按工程变更通知令执行工程变更,如承包商对工程变更持有异议,承包商也应遵照执行,并在7天内向监理公司提交争议问题,协商解决。
工程变更的要点1、明确变更原因及必要性 一般原因如下:招标现场情况不符;招标文件中表述不清(包括设计图纸和说明书互相矛盾以及发现设计文件出现错误或遗漏);施工现场的地质、水文等情况使施工受到限制;招标文件指出的自然或人为的施工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早招标文件中明确指出的设计施工条件,但却发生了未预料发生的情况,投资和物价发生变动需改变承包金额。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人员工资或物价产生较大波动,引起承包金额不当时,向发包人提出改变承包金额;天灾及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问题; 2、明确金额并注意收集佐证 变更涉及金额需明确提出并附清单。最好针对各项变更涉及所有导致了工程量、费用、单价的变化逐条列举,交代清楚。收集佐证补充说明,让你的变更更完美。 3、工程变更注意一条线:如超过原预算10%则需要走审核流程。 4、签字盖章一定要全,无论业主、监理、设计还是我们施工单位自己的章一定要盖完。 5、一定要在主合同约定:工程签证、工作联系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产生的费用,要随进度一起报,不能结算时再统一算。 6、应有完整的变更实施的记录和照片,并由工程师签字。 工程变更程序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程变更:可分为监理人指示的工程变更和施工承包单位申请的工程变更两类。
1、监理人指示的工程变更。 监理人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或建设单位要求实施的工程变更,可以进一步划分为直接指示的工程变更和通过与施工承包单位协商后确定的工程变更两种情况。 (1)监理人或建设单位直接指示的工程变更。监理人直接指示的工程变更属于必须的变更,如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提高质量标准、设计错误需要进行的设计修改、协调施工中的交叉干扰等情况。此时不需征求施工承包单位意见,监理人经过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变更指示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完成工程变更工作。 (2)与施工承包单位协商后确定的工程变更。此类情况属于可能发生的变更,与施工承包单位协商后再确定是否实施变更,如增加承包范围外的某项新工作等。此时,工程变更程序如下: ①监理人首先向施工承包单位发出变更意向书,说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和建设单位对变更的时间要求等,并附必要的图纸和相关资料。 ②施工承包单位收到监理人的变更意向书后,如果同意实施变更,则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变更建议。建议书的内容包括提交包括拟实施变更工作的计划、措施、竣工时间等内容的实施方案以及费用要求。若施工承包单位收到监理人的变更意向书后认为难以实施此项变更,也应立即通知监理人,说明原因并附详细依据。如不具备实施变更项目的施工资质、无相应的施工机具等原因或其他理由。 ③监理人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建议书,施工承包单位根据变更意向书要求提交的变更实施方案可行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变更指示。如果施工承包单位不同意变更,监理人与施工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协商后确定撤销、改变或不改变原变更意向书。 ④变更建议应阐明要求变更的依据,并附必要的图纸和说明。监理人收到施工承包单位书面建议后,应与建设单位共同研究,确认存在变更的,应在收到施工承包单位书面建议后的14天内作出变更指示。经研究后不同意作为变更的,应由监理人书面答复施工承包单位。 2、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 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可能涉及建议变更和要求变更两类。 (1)施工承包单位建议的变更。施工承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等,提出了可能降低合同价格、缩短工期或提高工程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监理人。合理化建议书的内容应包括建议工作的详细说明、进度计划和效益以及与其他工作的协调等,并附必要的设计文件。 监理人与建设单位协商是否采纳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建议。建议被采纳并构成变更的,监理人向施工承包单位发出工程变更指示。 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建设单位获得工程造价降低、工期缩短、工程运行效益提高等实际利益,应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约定给予奖励。 (2)施工承包单位要求的变更。施工承包单位收到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发出的图纸和文件,经检查认为其中存在属于变更范围的情形,如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增加工作内容、改变工程的位置或尺寸等,可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变更建议。变更建议应阐明要求变更的依据,并附必要的图纸和说明。 监理人收到施工承包单位的书面建议后,应与建设单位共同研究,确认存在变更的,应在收到施工承包单位书面建议后的14天内作出变更指示。经研究后不同意作为变更的,应由监理人书面答复施工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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